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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式联运经营人
  • 帖子创建时间:2011-12-13  评论:2   浏览:946
  • 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前者在接受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它相应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装卸和包装储藏业务,也委托给有关行业办理。但是,这个经营人必须对货主负整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后者在接受货物后,也是将运输委托给各种方式运输承运人进行,但他本人对货主仍应负责。无船经营人不拥有船舶,通常是内陆运输承运人,仓储业者或其它从事陆上货物运输中某一环节的人,也就是说无船经营人往往拥有除船舶以外一定的运输工具。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1.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本人“而非代理人。他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在以”本人“身份开展业务的同时,并不妨碍他同时也以”代理人“身份兼营有关货运代理服务,或者在一项国际多式联运中不以”本人“身份而是以其他诸如代理人、居间人等身份开展业务。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中间人“。有双重身份,对于货主是承运人;对于实际承运人是货主。   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拥有运输工具也可以不拥有运输工具
    编辑本段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比区段运输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20世纪60年代未美国首先试办多式联运业务,受到货主的欢迎。随后,国际多式联运在北美、欧洲和远东地区开始采用;20世纪80年代,国际多式联运己逐步在发展中国家实行。目前,国际多式联运己成为一种新型的重要的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受到国际航运界的普遍重视。1980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上产生了《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该公约将在30个国家批准和加入一年后生效。它的生效将对今后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国际多式联运是今后国际运输发展的方向,这是因为,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具有许多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无论货物运输距离有多远,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论运输途中货物经过多少次转换,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从而省去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的许多不便。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因而也可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从而也可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大大减少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因而也相应地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同时,多式联运系通过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直达运输,尽管货运途中须经多次转换,但由于使用专业机械装卸,且不涉及糟内货物,因而货损货差事故大为减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货物的运输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货物交由*承运人以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这不仅有于加速货物占用资金的周转,而且可以减少利息的支出。此外,由于货物是在集装箱内进行输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可相应地节省货物的包装,理货和保险等费用的支出。   (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对于区段运输而言,由于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自为政,自成体系,因而其经营业务范围受到限制,货运量相应也有限。而一旦由不同的运经营人共同参与多式联运,经营的范围可以大大扩展,同时可以*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作用,选择*佳运输线路组织合理化运输。   (5)其他作用:从*的角度来看,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门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本国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较大的运费收入配比例;有助于引进新的先进运输技术;减少外汇支出;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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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enjianfeng19  2011-12-13

    指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发货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任何人,他是事主,而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参加多式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另一种为无船承运人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前者在接受货物后,不但要负责海上运输,还须安排汽车、火车与飞机的运输,对此经营人往往再委托给其它相应的承运人来运输,对交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装卸和包装储藏业务,也委托给有关行业办理。但是,这个经营人必须对货主负整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后者在接受货物后,也是将运输委托给各种方式运输承运人进行,但他本人对货主仍应负责。无船经营人不拥有船舶,通常是内陆运输承运人,仓储业者或其它从事陆上货物运输中某一环节的人,也就是说无船经营人往往拥有除船舶以外一定的运输工具。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1.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本人“而非代理人。他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在以”本人“身份开展业务的同时,并不妨碍他同时也以”代理人“身份兼营有关货运代理服务,或者在一项国际多式联运中不以”本人“身份而是以其他诸如代理人、居间人等身份开展业务。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中间人“。有双重身份,对于货主是承运人;对于实际承运人是货主。   4.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拥有运输工具也可以不拥有运输工具 编辑本段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比区段运输高级的运输组织形式,20世纪60年代未美国首先试办多式联运业务,受到货主的欢迎。随后,国际多式联运在北美、欧洲和远东地区开始采用;20世纪80年代,国际多式联运己逐步在发展中国家实行。目前,国际多式联运己成为一种新型的重要的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受到国际航运界的普遍重视。1980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上产生了《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该公约将在30个国家批准和加入一年后生效。它的生效将对今后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国际多式联运是今后国际运输发展的方向,这是因为,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具有许多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简化托运、结算及理赔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有关费用: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无论货物运输距离有多远,由几种运输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论运输途中货物经过多少次转换,所有一切运输事项均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办理。而托运人只需办理一次托运,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一次支付费用,一次保险,从而省去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的许多不便。同时,由于多式联运采用一份货运单证,统一计费,因而也可简化制单和结算手续,节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货差,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从而也可简化理赔手续,减少理赔费用。   (2)缩短货物运输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货运质量: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下,各个运输环节和各种运输工具之间配合密切,衔接紧凑,货物所到之处中转迅速及时,大大减少货物的在途停留时间,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及时地运抵目的地,因而也相应地降低了货物的库存量和库存成本。同时,多式联运系通过集装箱为运输单元进行直达运输,尽管货运途中须经多次转换,但由于使用专业机械装卸,且不涉及糟内货物,因而货损货差事故大为减少,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货物的运输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各种支出:由于多式联运可实行门到门运输,因此对货主来说,在货物交由*承运人以后即可取得货运单证,并据以结汇,从而提前了结汇时间。这不仅有于加速货物占用资金的周转,而且可以减少利息的支出。此外,由于货物是在集装箱内进行输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可相应地节省货物的包装,理货和保险等费用的支出。   (4)提高运输管理水平,实现运输合理化:对于区段运输而言,由于各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自为政,自成体系,因而其经营业务范围受到限制,货运量相应也有限。而一旦由不同的运经营人共同参与多式联运,经营的范围可以大大扩展,同时可以*大限度地发挥其现有设备作用,选择*佳运输线路组织合理化运输。   (5)其他作用:从*的角度来看,发展国际多式联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有利于加强*门对整个货物运输链的监督与管理;保证本国在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获得较大的运费收入配比例;有助于引进新的先进运输技术;减少外汇支出;改善本国基础设施的利用状况;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职能保证使用对环境破坏*小的运输方式达到保护本国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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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enjianfeng19  2011-12-13

    很有主见,挺*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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