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舶日常维修如何保养
- 帖子创建时间:2011-04-06 评论:1 浏览: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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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和适航状态,有效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船舶日常维修保养的定义:船舶日常维修保养是指船舶在二次计划进厂修理间隔期内,为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和适航状态,由船员或以船员为主对船舶舾装件、导缆孔、导缆器、导缆桩、钢板滚轮等各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或排除各种故障所做的工作,是海巡船舶保持正常技术状态的基本方法。
日常维修保养应遵循的原则
1、安全*,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勤俭节约的原则。
2、部门监督,处站负责,船舶实施的原则。
3、日常保养和停航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分类
1、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分为:日保养、月度保养和停航检修三种,其中,停航检修又分为半年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2、日保养每天进行;月度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每次一天;半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500-600小时或半年进行一次,每次3-5天;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1000-1500小时或一年进行一次,每次3-7天。
制定计划及实施
1、船舶日保养及月度保养计划由轮驾两部负责人依据本船实际情况制定,并由海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并检查。
2、船舶年度(半年度)检修,由各分支局统筹安排,计划检修项目由船舶依其技术状况编写,经海事处审核,并至少提前1个月报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经审批后由海事处组织实施。
3、停航检修工作以船员为主,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配件、工属具等准备,为船员自修或扩大自修创造条件;但如遇有较大检修项目或机加工要求,本船的确难以做到,可经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同意,并协助联系有关厂家解决;停航检修完成后,由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或委托海事处船舶管理人员组织验收。
4、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应纳入各单位方针目标管理和考核,应根据批准的船舶日常维修保养计划,按时维护和交船检修,确需改变时,应报相应部门批准同意并适时调整维修计划。
5、船舶维修保养工作要实行“四定”:
⑴定人员:按船舶各设备及部位分工,落实到人;
⑵定时间:船舶各部位及各设备要确定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检修保养;
⑶定项目:在每一周期内,要制定具体的维修保养项目;
⑷定质量:按各部位及各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要求,检查验收。
6、船舶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做好相关台账、日志和船舶维修、更换、测量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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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ship88 2011-04-06楼 0踩 0赞 回复 引用
为加强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和适航状态,有效地掌握船舶技术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船舶日常维修保养的定义:船舶日常维修保养是指船舶在二次计划进厂修理间隔期内,为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和适航状态,由船员或以船员为主对船舶舾装件、导缆孔、导缆器、导缆桩、钢板滚轮等各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或排除各种故障所做的工作,是海巡船舶保持正常技术状态的基本方法。
日常维修保养应遵循的原则
1、安全*,预防为主,养修并重,勤俭节约的原则。
2、部门监督,处站负责,船舶实施的原则。
3、日常保养和停航检修相结合的原则。
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分类
1、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分为:日保养、月度保养和停航检修三种,其中,停航检修又分为半年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2、日保养每天进行;月度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每次一天;半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500-600小时或半年进行一次,每次3-5天;年度检修按主机运转1000-1500小时或一年进行一次,每次3-7天。
制定计划及实施
1、船舶日保养及月度保养计划由轮驾两部负责人依据本船实际情况制定,并由海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并检查。
2、船舶年度(半年度)检修,由各分支局统筹安排,计划检修项目由船舶依其技术状况编写,经海事处审核,并至少提前1个月报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经审批后由海事处组织实施。
3、停航检修工作以船员为主,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配件、工属具等准备,为船员自修或扩大自修创造条件;但如遇有较大检修项目或机加工要求,本船的确难以做到,可经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同意,并协助联系有关厂家解决;停航检修完成后,由分支局船舶管理部门或委托海事处船舶管理人员组织验收。
4、船舶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计划应纳入各单位方针目标管理和考核,应根据批准的船舶日常维修保养计划,按时维护和交船检修,确需改变时,应报相应部门批准同意并适时调整维修计划。
5、船舶维修保养工作要实行“四定”:
⑴定人员:按船舶各设备及部位分工,落实到人;
⑵定时间:船舶各部位及各设备要确定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检修保养;
⑶定项目:在每一周期内,要制定具体的维修保养项目;
⑷定质量:按各部位及各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要求,检查验收。
6、船舶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应做好相关台账、日志和船舶维修、更换、测量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