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微信:bfzyw168 欢迎关注
  • 成功加入的圈子
  • 计量监督
  • 帖子创建时间:2011-04-03  评论:1   浏览:548
  • *六章 计量监督

    *二十六条**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

    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任命并颁发监督员证件。

    *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二十九条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件,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无计量检定证件的,不得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职务系列,由**计量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十一条根据本细则*三十条规定被授权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被授权单位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

    ()被授权单位的相应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

    ()被授权单位承担授权的检定、测试工作,须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

    ()被授权单位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在双方协商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检定。

    业务联系人:姜小姐  电话:021-67660766  手机: 13816738028  18917167276  QQ:410414317

    供应产品:电子吊秤、1T-30T直视电子吊秤、1-30吨直视吊钩秤、行车电子吊磅秤、行车电子磅、1T-50T无线带打印吊钩秤、1-50吨无线电子吊秤

    1T-5T单层、双层电子地磅秤、1-5吨地磅、1T-3T称液氯钢瓶*电磅秤、1-3吨钢瓶电子秤、液氯钢瓶秤、U型磅秤、方便移动的条型地磅秤(1T-3T)便携式*限地磅秤、便携式汽车衡,缓冲电子地磅秤、弹簧缓冲秤、1T-3T电子叉车秤、1-3吨液压搬运秤

    电子计数台秤,计数磅秤、电子台秤、电子磅秤:30kg-10000kg台面尺寸可选、非标尺寸根据您的要求定做并且可选防水防爆功能

    电子计重天平,电子计重桌秤, 1.5-30kg专业计数秤、100g-2000g电子计数天平、100g-600g电子克重仪,精密天平,高精度工业精密天平

    可选配:报警功能;三色警示灯;0-24mA/0-10v输出接口带控制;继电器输出接点等(欢迎来电咨询)

     

     

  • 文章标签:
  • 快速评论
    您好,您还未登录,暂时还不能评价,请先登录
  • gvhoo2010  2011-04-03

    *六章 计量监督

    *二十六条**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制定和协调计量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

    ()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进行计量认证,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管理人员,负责执行计量监督、管理任务;计量监督员负责在规定的区域、场所巡回检查,并可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的权限内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执行行政处罚。

    计量监督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任命并颁发监督员证件。

    *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研究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起草技术规范,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

    *二十九条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计量检定证件,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考核发证。无计量检定证件的,不得从事计量检定工作。

    计量检定人员的技术职务系列,由**计量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形式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技术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授权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授权某一部门或某一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

    ()授权有关技术机构,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三十一条根据本细则*三十条规定被授权的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被授权单位执行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授权单位考核合格;

    ()被授权单位的相应计量标准,必须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

    ()被授权单位承担授权的检定、测试工作,须接受授权单位的监督;

    ()被授权单位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在双方协商不能自行解决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有关人民*计量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和仲裁检定。

    业务联系人:姜小姐  电话:021-67660766  手机: 13816738028  18917167276  QQ:410414317

    供应产品:电子吊秤、1T-30T直视电子吊秤、1-30吨直视吊钩秤、行车电子吊磅秤、行车电子磅、1T-50T无线带打印吊钩秤、1-50吨无线电子吊秤

    1T-5T单层、双层电子地磅秤、1-5吨地磅、1T-3T称液氯钢瓶*电磅秤、1-3吨钢瓶电子秤、液氯钢瓶秤、U型磅秤、方便移动的条型地磅秤(1T-3T)便携式*限地磅秤、便携式汽车衡,缓冲电子地磅秤、弹簧缓冲秤、1T-3T电子叉车秤、1-3吨液压搬运秤

    电子计数台秤,计数磅秤、电子台秤、电子磅秤:30kg-10000kg台面尺寸可选、非标尺寸根据您的要求定做并且可选防水防爆功能

    电子计重天平,电子计重桌秤, 1.5-30kg专业计数秤、100g-2000g电子计数天平、100g-600g电子克重仪,精密天平,高精度工业精密天平

    可选配:报警功能;三色警示灯;0-24mA/0-10v输出接口带控制;继电器输出接点等(欢迎来电咨询)

     

     

    0踩 回复 引用
  •  共1条 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