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种情况下的出口退税
- 帖子创建时间:2011-03-24 评论:2 浏览: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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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发票上所注明的计税金额和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
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或 =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
(一)对于一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和多票出口对应一票进货方式,退税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进货单价×退税率
(二)对于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一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加权平均单价=∑每笔进货计税金额/∑每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三)对于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方式,同一关联号下多票出口对应多票进货的计算公式为(按相同商品码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加权平均单价×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
出口有效数量合计数=∑关联号内各笔有效出口数量(≤∑关联号内进货数量)
加权平均单价=∑关联号内各笔进货计税金额/∑各笔进货数量
按进货计算的平均退税率=∑每笔应退税额/∑每笔进货计税金额
(四)在关联号内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每笔出口的实际退数额,出口及进货均不结余二、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
(一)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但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发票注明的金额×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退税率 - 文章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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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5827 2011-04-26楼 0踩 0赞 回复 引用
太好了,又学习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