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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时代发展,中国应进入多边贸易体制决策核心层
  • 帖子创建时间:2011-03-09  评论:1   浏览:526
  • 中国应在多边贸易体制改革中承担更重要角色
    

           ?D?D中国应进入多边贸易体制决策核心层,成立中美欧(G3)核心组织。

            当前多边贸易体制面临着重大的挑战,建立中美欧核心机制有助于破解多边贸易体制所面临的各种难题。一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力量的壮大,美欧在WTO中的在下降,多边贸易体制急需有效力的**权。另一方面虽然2003年的坎昆会议见证了G20的崛起,但事实证明G20的多成员以及非制度化性质导致其难以胜任WTO核心组织的职责。旧印刷机进口流程://haiqiao-import.org/

            美欧越来越接受中国在世界经济政治上的地位。美国开始将中国视为国际体系中一名负责任的利益相关者,将中国纳入现有的国际体系,确保中国成为其重要成员,并要求中国执行和维护国际规则。

            已经建立的中美、中欧双边高层次对话机制是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一大创新。但双边层次的谈判由于转圜空间较小而难以取得实效,多边层次才是更为有效的谈判平台。另外,由于中美欧是各国采取区域主义行为的*,如果三方能够将战略重心转回多边,将有助于逆转此起彼伏的“战略性区域主义”行为。

            ?D?D中国应积极承担起多边贸易体制利益协调者的角色。

            首先,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在WTO中一直发挥着联系发达成员和发展中成员的桥梁作用。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利益自然是一致的;而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在制成品贸易方面,中国与发达国家也有着利益共同点。对于**经贸发展来说,中国是制度的建设者和利益的平衡者,这也决定了中国在WTO中既要站在发展中成员的立场上,要求更多地体现公平公正,

           改革目前不平衡与不合理的现象;也要在保持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和发展方面维护发达成员的利益。对WTO的发展中成员和发达成员来说,它们都需要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维护各自的利益。

           其次,中国应有效地协调好发展中成员内部利益关系,推动发展中成员共同发展。乌拉圭回合以来,发展中成员之间出现了进一步分化的趋势,参与或形成了多个关注各自利益的小集团,不仅分散了整体的谈判实力,甚至存在根本性的利益冲突,无疑加大了协调与发达国家关系的难度。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应该一方面与印度、巴西、印尼、巴基斯坦、墨西哥、阿根廷和南非等发展中大国密切协调,提升谈判地位,为有效协调好与发达国家关系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广泛联合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为落后的成员谋求更多的公平贸易条件。

           ?D?D中国应成为推进多边贸易体制运行机制改革的倡导者。

            首先,中国应推动多边贸易体制更加专注于贸易发展问题,注重内涵的深入而不是外延的扩展,适当收缩管辖范围,将议题的范围界定得更专注、更务实,才能取得实质性的多边贸易谈判成果,使所有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受益。

            其次,中国应致力于增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加强对区域贸易安排的约束,协调好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贸易协定的关系。要坚持开放的地区主义原则,有效监管区域贸易安排,使区域贸易协定与WTO的目标和纪律协调一致,降低区域贸易安排的负面影响。对于侵蚀或减损多边贸易体制中非歧视原则的区域贸易协定,必须给予关注并及时审议。

            *三,中国应积极要求对发展中成员,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在保证其充分参与度的前提下,要保证多边贸易谈判的整个程序更加公开透明,让发展中成员更好地了解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方向,使发展中国家在决策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D?D应通过提升谈判能力扩大中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影响力。

           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应改变中国零打碎敲的谈判授权制。如可以考虑建立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程度较高的贸易政策顾问**体系;也可以效法美国成立特别贸易代表办公室,而特别贸易代表在享有充分授权的同时,应和商务部、农业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合作,与行业协会、企业建立规范的制度化联系,让国内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充分表达意见,使谈判立场和提议尽可能地反映国内各方利益,整合谈判资源,提高综合谈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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